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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6个指标标准_大气污染数值

tamoadmin 2024-10-06 人已围观

简介1.一氧化碳是空气污染物吗2.燃煤发电厂项目的案例分析?3.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4.空气污染物有哪些?5.关于农村制造沙石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年四季中,我国空气污染主要产生春秋两季,基本上呈现规律性。这两个季节中,自然风风速都较小,因此在城市中心区高楼大厦林立容易由于风速慢,让空气污染物难以驱散,使空气污染物沉聚形成严重危害。夏季东南风,冬季西北风强劲,吹散空气污染物,因此,这两个季节相对空气污染没有春

1.一氧化碳是空气污染物吗

2.燃煤发电厂项目的案例分析?

3.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

4.空气污染物有哪些?

5.关于农村制造沙石的相关法律规定

大气污染6个指标标准_大气污染数值

一年四季中,我国空气污染主要产生春秋两季,基本上呈现规律性。这两个季节中,自然风风速都较小,因此在城市中心区高楼大厦林立容易由于风速慢,让空气污染物难以驱散,使空气污染物沉聚形成严重危害。夏季东南风,冬季西北风强劲,吹散空气污染物,因此,这两个季节相对空气污染没有春秋两严重。

一氧化碳是空气污染物吗

大气污染的危害有:

1、急性中毒:当空气里的污染物浓度相对来说不是很高的时候,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急性中毒的情况,尤其是成年人,因为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他的抵抗力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我们呼吸的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比较高,环境突然由安全情况切换到有害环境,这个时候就很容易引发急性中毒了。例如印度帕博尔农药厂甲基异氰酸酯泄露,直接危害人体,发生了2500人丧生,十多万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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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中毒:如果空气中含有有毒、或者说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可能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察觉,但是长期以往,有害物质会在我们的体内累积,形成隐毒,从而一点一点的侵害我们的身体,积累到一定的时间,只要稍微施加“压力”就会一触而发。例如我国的上海市,城市居民呼吸系统疾病明显高于郊区。

3、致癌作用:这是长期影响的结果,是由于污染物长时间作用于肌体,损害体内遗传物质,引起突变,如果生殖细胞发生突变,使后代机体出现各种异常,称致畸作用;如果引起生物体细胞遗传物质和遗传信息发生突然改变作用,又称致突变作用;如果诱发成肿瘤的作用称致癌作用。这里所指的“癌”包括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

4、环境中致癌物可分为化学性致癌物,物理性致癌物,生物性致癌物等。致癌作用过程相当复杂,一般有引发阶段,促长阶段。能诱发肿瘤的因素,统称致癌因素。由于长期接触环境中致癌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环境瘤。大气污染会导致人的寿命下降。

5、大气污染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十分严重,这些危害可影响经济发展,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失。大气中的酸性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工业材料、设备和建筑设施的腐蚀。飘尘增多给精密仪器、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和使用带来的不利影响。

参考资料:

/baike.baidu/item/%E5%A4%A7%E6%B0%94%E6%B1%A1%E6%9F%93/778495?fr=aladdin#4"target="_blank"title="大气污染-百度百科">大气污染-百度百科

燃煤发电厂项目的案例分析?

一氧化碳是大气污染物,在大气中数量最多、分布最广,是汽油、柴油、煤、木炭、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的产生的。

常见的大气污染物有哪些?

1、颗粒物: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

2、硫氧化物: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

3、碳的氧化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4、氮氧化物: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

5、碳氢化合物: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

6、其它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

综上所述,一氧化碳是由于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一种有毒气体,无色、无臭、无刺激性,比重为0.967,几乎不溶于水。它是一种窒息性气体,在进入大气后,由于大气的扩散稀释作用和氧化作用,一般不会造成危害,所以,吸入时不为人们所察觉,是室内外空气中常见的污染物。

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

某市拟建一发电厂,规模为2台功率为600MW的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55亿元,主体工程包括2座1900t/h的锅炉,2台600Mw的气轮机和2台600Mw的发电机。工程包括供水系统、灰渣场、除灰系统以及燃料的运输等。配套工程包括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和烟气脱氨装置。项目土要废水为冷却塔排污水,废水产生量600t/h,其余废水基本不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O.40t/h,烟尘排放量0.21t/h,NO折合成NO2排放量0.80t/h.

项目所地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年降水量充沛,春秋季短,冬夏季长;冬寒干燥,夏热多雨,春秋干旱突出,全年主导风向ENE.项目选址区位于位于山区丘陵地带的矿区,距市区45km,医内工业阻煤炭、水泥为主,区内煤炭和石灰石十分丰富。选址区南O.35km处为A村庄,东北8km为B镇,西偏北约15km为一市级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北偏西19km处为区,东南约2.1km处为一河流,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和航运。

问题:

1、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包括哪些?

2、在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对哪些敏感点的大气污染情况进行预测?下表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部分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GB3095~1996)

3、在进行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时共布设了6个点,请问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4、根据当地规划,项目选址区属于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则项目废气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5、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外日间噪声为60dB(A),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参考答案:

1、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包括哪些?

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包括:二氧化硫和烟尘。

2、在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对哪些敏感点的大气污染情况进行预测?

答:根据SO2和NO2的排放量计算其等标污染负荷分别为:8×107m3/h和3.3×109m3/h,项目选址区位于山区和丘陵地带属于复杂地形,于是根据NO2的等标污染负荷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级别为一级,评价范围为16~20km.

因此,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A村庄、B镇、自然保护区和区的大气污染情况都应进行预测。

3、在进行火气环境现状监测时只在冬季设了6个点,请问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答:不合理。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一级,对于一级评价监测点不应少于10个,监测不得少于二期(夏季、冬季)。

4、根据当地规划,项目选址区属于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则项目废气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1996)的二级标准。

5、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外日间噪声为60dB(A),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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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物有哪些?

法律分析:城市可吸入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为建筑扬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成为大气污染防治最核心的工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100%治理出自《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具体要求是指: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6、物料堆放100%覆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关于农村制造沙石的相关法律规定

1、颗粒物:?

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

2、硫氧化物:?

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

3、碳的氧化物:?

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4、氮氧化物:?

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

5、碳氢化合物:?

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

6、其它有害物质:?

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

污染指数

空气质量预报中免不了提到空气污染指数。这是一项可以定量、客观地评价空气环境质量的指标,是对空气中的若干种主要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参照一定的分级标准,经过综合换算而得到的。以数字的形式表示空气的质量,有利于公众简明、清楚地了解空气质量的优劣。

我国不同省份、不同城市根据国家环保局的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计入大气污染指数的污染物项目不尽相同,暂规定,空气质量必须依据的污染物有三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IO),这是根据全国污染情况及现有技术水平而确定的。

质量等级

评定

1、一级:空气污染指数≤50优级

2、二级:空气污染指数≤100良好

3、:空气污染指数≤200轻度污染

4、四级:空气污染指数≤300中度污染

5、五级:空气污染指数>300重度污染

影响

当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时,人们可正常活动。例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空气质量好,污染指数多小于50‘’一般的商业区、居民区也在100以内。

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轻度污染(即100~200间)时,健康人群可出现刺激症状,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体力消耗和户外活动。

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200~300时,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于室内,并减少体力活动;当达到重度污染(即空气污染指数在300以上)时,则健康人也要避免室外活动了。

新的项目上马,必须要有环保部门的批准手续。环保部门不批准,规划部门不许规划,土地使用不许办手续,工商局不立项。必须注册,可以一站式办理。

参考政策:

一、大气污染源

煤烟型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

(一)整治工业燃煤企业。

1、重点整治电厂(热电厂)等燃煤企业。

(1)抓紧关停半山电厂两台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半山电厂年耗煤量127万吨左右,其两台5万千瓦机组无脱硫设施,属国家规定2003年限期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但该厂至今无关停。此事应请求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于2003年12月底前关闭该两台机组。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2)抓紧实施萧山电厂两台12.5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萧山电厂年耗煤量80万吨左右。此事应请求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工程。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加强对中低架污染源的治理和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热电企业的烟气脱硫除尘治理。

杭州市区共有热电厂(站)21家、锅炉75台,年耗燃煤达225万吨左右,2004年年底前必须对其实施烟气脱硫除尘治理工程并建立烟尘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含硫量0.6%计算,脱硫效率必须大于70%,要求2003年完成50%,2004年完成50%。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

2、抓紧调整杭钢产业和产品结构,压缩停止焦炭、生铁生产线。杭钢年耗煤量近103万吨,利用废钢铁炼钢占总量的1/3左右,其余2/3由铁矿炼成。炼焦、球团、烧结、炼铁等过程中排放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其中炼焦用煤量达70万吨/年)至今难以有效收集治理;烧结机烟尘严重超标。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告,半山地区大气降尘量为主城区的4倍。

应请求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杭钢的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问题。要求杭钢实施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放污染物年均削减15%,外迁污染严重的焦炭、生铁生产线,2003年12月底前解决烧结机烟尘严重超标问题;2004年淘汰15年建的一座炼焦炉,2005年淘汰另一座炼焦炉,所需的焦炭可外购;2005年年底前关闭两座炼铁高炉,2010年年底前关闭最后一座炼铁高炉。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禁燃区”工作。

由市实施“禁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工作,限期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等中低架源;市质监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的工作,并加快天然气引进步伐,实现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气体燃料比例,使其逐步成为杭州市区的主要能源;市环保局根据天然气引进工作的进度和改善环境的要求,对“禁燃区”远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萧山、余杭区要加大对“禁燃区”中期工作的投入,2003年必须完成相应的改造任务。

4、制定地方用煤和大气排放标准。

根据改善杭州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需制定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如《杭州市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杭州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市质监局负责。

(二)关停整治水泥矿山砖瓦企业。

1、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对第一批列入关停的企业要抓好落实,在2003年12月底前对剩下的30家水泥矿山砖瓦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市经委重点抓水泥企业,市国土局重点抓石矿和砖瓦厂,市质监局严把水泥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关,市公安局配合控制、停止供应,防止有关企业重新恢复生产。

2、控制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

在钱塘江、富春江两岸,良渚文化保护区和其他旅游保护区,国道(含高速公路)、省道、旅游公路及铁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以下简称可视范围内),今后不得再新办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落实,有关区、县(市)配合。

3、重新调整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关停转迁。

(1)市经委对水泥生产企业停止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认定与企业关停并转同步。

(2)市计委和市经委应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企业,新建水泥企业必须用新型回转窑生产线,日产熟料5000吨,同时必须关停规定产量的现有立窑生产线。市国土局应严格按照“矿产规划”进行矿山开发。

(3)制订新一轮矿山及矿产品企业关停。3年(2004-2006年)全面淘汰全市范围内污染严重及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2005年年底前全面淘汰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污染严重及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由市经委制订水泥企业淘汰方案,市国土局制订石矿淘汰方案,市计委制订砖瓦厂淘汰方案,市环保局负责汇总报市批准。

4、对所有的水泥立窑企业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

由各级财政出资,市环保局负责对杭州市需保留继续生产的水泥立窑企业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并委托专业化运营公司运营,对超标企业从严处罚。

(三)控制和管理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

1、控制和管理各类工地的扬尘。

(1)杭州市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坚决执行《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令第113号)、《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令第115号)、《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令第190号)和《杭州市渣土管理办法》(市令第192号)的规定,大力推进全市文明工地创建,在全市实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物料覆盖化、进出清洁化、场地硬砼化。

(2)市建委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投标和资质管理审批时,要将对扬尘污染项目的管理要求作为项目投标书的一项重要条款。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费中,要将扬尘污染管理经费从工程实物量计价中提出来单列,以保证工程项目的文明工地建设和扬尘污染管理经费的落实。

(3)市建委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尤其是对省、市重点工程和施工阶段转换、施工高峰、抢赶工期、施工场地较小或处于市中心地段的工地,要强化文明工地的动态监管,做到管理到位。要落实长效管理,坚持悬挂“三牌”制度,强化激励制约机制,对在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管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工地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并将奖惩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企业年检、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做到奖惩到位。

(4)市建委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对在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工地(包括道路工地、市政工地、电信工地、电力工地、河道整治工地)必须落实密目网和围挡;对施工工地进出口和内部道路要实施硬化,设置污水排放设施;对施工工地的出入口(设置混凝土加工厂),要设置自动清洗车轮泥土的专用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混凝土)进出工地(加工厂),2003年主城区清洗设备的安装率要达到50%,2004年达到100%;所有工地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准自设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控制二次扬尘;建设工地高处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

(5)市房管局、国土局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拆房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抓好督查。拆迁单位的工程概算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以及拆房工程围护、临街及人居密集的一侧密目网围护费用等,并确保专款专用。

2、管理和控制道路的扬尘。

(1)市城管办要加大对全市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力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手续,并制订运输单位(个体经营户)准运制度:要加大渣土运输管理力度,坚决制止运输中“抛、洒、滴、漏”现象的发生。

(2)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要求核发准运证,杜绝无证运输。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密闭化要求的车辆坚决予以查处,对无牌无证及拼装车辆予以强制性淘汰。

(3)加快实施渣土运输车辆改造。针对主城区近1000辆无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协同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密闭化车辆装置改造工作。要结合车辆年度检验周期对渣土运输车辆实施改造,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车辆的密闭化改造工作。同时,要严把车辆审批关。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在主城区新引进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做到整体车辆密闭,否则不予上牌、不准通行。

(4)加大主城区机扫车、洒水车和高压冲洗车等设备的投入。要提高道路机扫率。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1555万平方米,力争2003年主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50%,2004年达到70%,2005年达到100%;必须增添7辆高压冲洗车,保证主要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要对现有洒水车加装喷雾装置,实行喷雾湿式作业,使空中扬尘沉降,保持空气清新。

(5)改进、完善道路作业方式。积极实行两个结合,即非机动车道以喷雾为主与快车道以冲刷为主相结合,机械清扫与高压冲洗相结合,通过提高机械清扫比例,变干式清扫为湿式清扫。

(6)防治露天堆场的扬尘污染。对易产主扬尘的露天堆场(渣土、煤炭、沙石、垃圾等)和货场,必须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并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堆场的主管部门应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四)控制机动车污染。

1、市计委、贸易局、公安局、财政局、残联、公安局交警支队、环保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备案制度和机动车报废制度,提高车辆档次。实施燃油助动车(含残疾车)淘汰方案,禁止外地、无牌无证燃油助动车上路行驶,彻底解决这一污染难题。

2、市公安局要尽快出台外地过境车辆分流方案,以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外地车辆对城市局部地区的污染。

3、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要加大对公交车更新换代的投入,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加快落后公交车的淘汰步伐。2005年前完成所有93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改造,欧Ⅱ标准排放及无污染车辆达到50%,2006年全部车辆达到欧Ⅱ标准排放或无污染排放。

4、市公安局、交通局和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管理的执法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抽检、巡查工作和道路入城口车辆的督查,扩展监控面,严控超标车入城。要强化对市区车辆的定期检测和道路抽检工作,严厉查处超标车辆。

5、市计委、质监局要加强对城区油品质量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油品经营单位要进行查处,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燃油中添加消烟净化节能添加剂,减少机动车废气产生量。

6、市环保局要加快机动车尾气红外线遥感检测设备的安装进程,加大对市区在用机动车的监管力度。

一、大气污染源

煤烟型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

(一)整治工业燃煤企业。

1、重点整治电厂(热电厂)等燃煤企业。

(1)抓紧关停半山电厂两台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半山电厂年耗煤量127万吨左右,其两台5万千瓦机组无脱硫设施,属国家规定2003年限期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但该厂至今无关停。此事应请求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于2003年12月底前关闭该两台机组。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2)抓紧实施萧山电厂两台12.5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萧山电厂年耗煤量80万吨左右。此事应请求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工程。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加强对中低架污染源的治理和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热电企业的烟气脱硫除尘治理。

杭州市区共有热电厂(站)21家、锅炉75台,年耗燃煤达225万吨左右,2004年年底前必须对其实施烟气脱硫除尘治理工程并建立烟尘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含硫量0.6%计算,脱硫效率必须大于70%,要求2003年完成50%,2004年完成50%。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

2、抓紧调整杭钢产业和产品结构,压缩停止焦炭、生铁生产线。杭钢年耗煤量近103万吨,利用废钢铁炼钢占总量的1/3左右,其余2/3由铁矿炼成。炼焦、球团、烧结、炼铁等过程中排放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其中炼焦用煤量达70万吨/年)至今难以有效收集治理;烧结机烟尘严重超标。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告,半山地区大气降尘量为主城区的4倍。

应请求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杭钢的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问题。要求杭钢实施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放污染物年均削减15%,外迁污染严重的焦炭、生铁生产线,2003年12月底前解决烧结机烟尘严重超标问题;2004年淘汰15年建的一座炼焦炉,2005年淘汰另一座炼焦炉,所需的焦炭可外购;2005年年底前关闭两座炼铁高炉,2010年年底前关闭最后一座炼铁高炉。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禁燃区”工作。

由市实施“禁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工作,限期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等中低架源;市质监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的工作,并加快天然气引进步伐,实现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气体燃料比例,使其逐步成为杭州市区的主要能源;市环保局根据天然气引进工作的进度和改善环境的要求,对“禁燃区”远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萧山、余杭区要加大对“禁燃区”中期工作的投入,2003年必须完成相应的改造任务。

4、制定地方用煤和大气排放标准。

根据改善杭州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需制定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如《杭州市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杭州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市质监局负责。

(二)关停整治水泥矿山砖瓦企业。

1、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对第一批列入关停的企业要抓好落实,在2003年12月底前对剩下的30家水泥矿山砖瓦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市经委重点抓水泥企业,市国土局重点抓石矿和砖瓦厂,市质监局严把水泥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关,市公安局配合控制、停止供应,防止有关企业重新恢复生产。

2、控制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

在钱塘江、富春江两岸,良渚文化保护区和其他旅游保护区,国道(含高速公路)、省道、旅游公路及铁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以下简称可视范围内),今后不得再新办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落实,有关区、县(市)配合。

3、重新调整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关停转迁。

(1)市经委对水泥生产企业停止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认定与企业关停并转同步。

(2)市计委和市经委应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企业,新建水泥企业必须用新型回转窑生产线,日产熟料5000吨,同时必须关停规定产量的现有立窑生产线。市国土局应严格按照“矿产规划”进行矿山开发。

(3)制订新一轮矿山及矿产品企业关停。3年(2004-2006年)全面淘汰全市范围内污染严重及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2005年年底前全面淘汰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污染严重及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由市经委制订水泥企业淘汰方案,市国土局制订石矿淘汰方案,市计委制订砖瓦厂淘汰方案,市环保局负责汇总报市批准。

4、对所有的水泥立窑企业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

由各级财政出资,市环保局负责对杭州市需保留继续生产的水泥立窑企业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并委托专业化运营公司运营,对超标企业从严处罚。

(三)控制和管理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

1、控制和管理各类工地的扬尘。

(1)杭州市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坚决执行《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令第113号)、《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令第115号)、《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令第190号)和《杭州市渣土管理办法》(市令第192号)的规定,大力推进全市文明工地创建,在全市实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物料覆盖化、进出清洁化、场地硬砼化。

(2)市建委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投标和资质管理审批时,要将对扬尘污染项目的管理要求作为项目投标书的一项重要条款。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费中,要将扬尘污染管理经费从工程实物量计价中提出来单列,以保证工程项目的文明工地建设和扬尘污染管理经费的落实。

(3)市建委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尤其是对省、市重点工程和施工阶段转换、施工高峰、抢赶工期、施工场地较小或处于市中心地段的工地,要强化文明工地的动态监管,做到管理到位。要落实长效管理,坚持悬挂“三牌”制度,强化激励制约机制,对在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管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工地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并将奖惩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企业年检、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做到奖惩到位。

(4)市建委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对在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工地(包括道路工地、市政工地、电信工地、电力工地、河道整治工地)必须落实密目网和围挡;对施工工地进出口和内部道路要实施硬化,设置污水排放设施;对施工工地的出入口(设置混凝土加工厂),要设置自动清洗车轮泥土的专用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混凝土)进出工地(加工厂),2003年主城区清洗设备的安装率要达到50%,2004年达到100%;所有工地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准自设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控制二次扬尘;建设工地高处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

(5)市房管局、国土局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拆房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抓好督查。拆迁单位的工程概算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以及拆房工程围护、临街及人居密集的一侧密目网围护费用等,并确保专款专用。

2、管理和控制道路的扬尘。

(1)市城管办要加大对全市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力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手续,并制订运输单位(个体经营户)准运制度:要加大渣土运输管理力度,坚决制止运输中“抛、洒、滴、漏”现象的发生。

(2)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要求核发准运证,杜绝无证运输。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密闭化要求的车辆坚决予以查处,对无牌无证及拼装车辆予以强制性淘汰。

(3)加快实施渣土运输车辆改造。针对主城区近1000辆无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协同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密闭化车辆装置改造工作。要结合车辆年度检验周期对渣土运输车辆实施改造,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车辆的密闭化改造工作。同时,要严把车辆审批关。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在主城区新引进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做到整体车辆密闭,否则不予上牌、不准通行。

(4)加大主城区机扫车、洒水车和高压冲洗车等设备的投入。要提高道路机扫率。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1555万平方米,力争2003年主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50%,2004年达到70%,2005年达到100%;必须增添7辆高压冲洗车,保证主要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要对现有洒水车加装喷雾装置,实行喷雾湿式作业,使空中扬尘沉降,保持空气清新。

(5)改进、完善道路作业方式。积极实行两个结合,即非机动车道以喷雾为主与快车道以冲刷为主相结合,机械清扫与高压冲洗相结合,通过提高机械清扫比例,变干式清扫为湿式清扫。

(6)防治露天堆场的扬尘污染。对易产主扬尘的露天堆场(渣土、煤炭、沙石、垃圾等)和货场,必须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并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堆场的主管部门应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四)控制机动车污染。

1、市计委、贸易局、公安局、财政局、残联、公安局交警支队、环保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备案制度和机动车报废制度,提高车辆档次。实施燃油助动车(含残疾车)淘汰方案,禁止外地、无牌无证燃油助动车上路行驶,彻底解决这一污染难题。

2、市公安局要尽快出台外地过境车辆分流方案,以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外地车辆对城市局部地区的污染。

3、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要加大对公交车更新换代的投入,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加快落后公交车的淘汰步伐。2005年前完成所有93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改造,欧Ⅱ标准排放及无污染车辆达到50%,2006年全部车辆达到欧Ⅱ标准排放或无污染排放。

4、市公安局、交通局和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管理的执法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抽检、巡查工作和道路入城口车辆的督查,扩展监控面,严控超标车入城。要强化对市区车辆的定期检测和道路抽检工作,严厉查处超标车辆。

5、市计委、质监局要加强对城区油品质量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油品经营单位要进行查处,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燃油中添加消烟净化节能添加剂,减少机动车废气产生量。

6、市环保局要加快机动车尾气红外线遥感检测设备的安装进程,加大对市区在用机动车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