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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_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濮阳市
tamoadmin 2024-11-22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44人2.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3.2023年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河池校区招聘教师公告?4.2023年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2023湖南长沙浏阳景雅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36人)6.2023年咸宁市咸安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7.2023年榆林市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因工
1.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44人
2.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3.2023年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河池校区招聘教师公告?
4.2023年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5.2023湖南长沙浏阳景雅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36人)
6.2023年咸宁市咸安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7.2023年榆林市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学科初中以上(含)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到邮箱:bhsesx@163,邮件标题名称请以“姓名+岗位”格式备注,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18:00前。
四、录用程序
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谈等考核,择优录用。
五、待遇情况
给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发放绩效等,具体工资待遇详细面谈。
六、学校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东海街20号
联系人:宣老师 0779-2089600,18277931698
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
2023年3月15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44人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晋江市教育发展需要,晋江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
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308人,详见《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
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可登录中国留学网(/.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须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师范院校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3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仅限报考岗位代码45特殊教育岗位以及岗位代码46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弄虚作、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
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和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
地点设在晋江市,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
1.考试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在晋江市人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通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分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将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晋江市人民网站发布。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网站、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具体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
附件4:泉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4人,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丹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此次招聘分为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六个场次,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通过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分批发布,由市教育局分批组织考试。上一场次招聘未完成的,指标顺延至下一场次,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招聘的调整情况。
(二)首场招聘场次为东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周五)9:00-15:00;报名地点:吉林省林业宾馆一楼大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046号)。
报名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站另行补充公告。
(三)报名材料: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附件5)。
三、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本场该招聘岗位。
四、考核方式内容
考试取初试、面试、笔试三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与沟通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首场招聘初试时间初定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初试结束后通过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6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公布。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70%、笔试3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发布总成绩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001、002、006、009、010、011、012、014、015、017、018、019、020、022、024、025、026、027、028、029、030、033、034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结束后,在入围名单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考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录用教师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行程码、当地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详情见附件4)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丹阳市人力培训中心网(://.dypxzx.cn)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与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徐老师;0511-86569010,手机15862969366邱老师。
九、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疫情承 诺书.doc
附件5.未就业承 诺书.doc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4人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dypxzx/tongzhi/Show.asp?id=1826
2023年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河池校区招聘教师公告?
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55名。
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五)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不受户籍限制。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2023年毕业生条件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2023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苏北”、“三支一扶”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八)本《公告》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类人员在本《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2023年3月7日前具备。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上传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上传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7日16:00。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9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3年3月10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2。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14: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苏州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
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2.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3年3月16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3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wjjyxxw)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同一岗位代码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
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
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十、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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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是19年经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四星级学校,主管部门为自治区供销社,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
学校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1号。
目前,学校开设有会计事务、计算机应用、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中餐烹饪、高速铁路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航空服务、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幼儿保育、中西面点、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等12个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专业
人数
工作地点
学历学位要求
1电梯安装与维护保养教师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专业或相近专业2河池大专及以上学历2舞蹈教师舞蹈教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1河池本科及以上学历3幼儿保育专业教师护理专业1河池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中职教学、班主任和科室等工作。
4.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有中职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二、待遇
(一)基本工资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等,4500元/月–7000元/月。
(二)学校按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从学校网站或河池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随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就不需提供)、各种获奖证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23664863@qq。
通过初审者,在面试时上交纸质版《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上述相关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式为试讲及结构化问答。
五、录用方式
根据面试结果及考核情况择优录用。
六、****
梁老师:0778-2106696(办公室)
梁老师:0778-2108645(教务科)
附件:报名表2023.3.16.docx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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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长沙浏阳景雅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36人)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6月30日龙城区人民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城区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
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2名。
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朝阳市户籍,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
(三)年龄要求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1月1日)。
(四)学历要求:
考生应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五)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六)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学科均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八)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市龙城区人民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朝阳市龙城区网站下载并填写《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23年1月30日至31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到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51、52、53号窗口报名(朝阳市龙城区矿联网大厦)。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装订: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
(5)学信网学历证明;
(6)师范生证明(就业报到证有“师范生”字样或毕业证专业后有“师范”字样或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7)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7张;
(8)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审查。
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提供的、学历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因弄虚作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的人员,将被记录在案,5年内不准参加龙城区组织的招聘考试。
3、经审查确定合格人员本人于2023年2月3日至4日09:00-16:00到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52、53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6、报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时,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龙城区人民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
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选及时间、地点将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笔试后及时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1、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时间为10分钟(报考音乐和美术岗位的,增加才艺展示环节,才艺展示时间限定为10分钟),组织评委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从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及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面试后及时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由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考生对第一次体检结果提出疑义的,由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复检,仍未达到标准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作为考察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所空出的岗位,由参加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察
龙城区教育局通过审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果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者,由考察单位将名单及考察材料报送至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位选择及聘用
1、岗位选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岗位选择工作,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在确定招聘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的空岗,不再补录。
2、聘用。
由龙城区教育局组织,填写《朝阳市龙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备案表》,由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报到通知5日内到岗,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岗的视为弃权。
龙城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协议,未到协议所约定年限,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朝阳市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时间:截止报名前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 月 16 日
附件1: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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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咸安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 导语2023湖南长沙浏阳景雅高级中学教师招聘36人,首轮面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12日(初定)。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关爱学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教育情怀与担当;
2、应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在职优秀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2023年6~8月入职);
3、持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执教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英语学科需要提供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或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教师优先;
4、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应达二甲);
5、计算机水平:能熟练运用办公、教学软件;
6、具有相关层次教育教学经验或教研教改成果者,请提供佐证资料;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
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年龄50岁以下);
②深受学生喜爱、班主任工作出色的省、市、区(县)优秀班主任。
8、体育教师需有两届及以上高三经验的教师优先;
9、试用期内,经过考核合格,学校领导、所任教班级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达标。
三、薪酬及
1.购买五险一金;
2.教师在满足学校规定的满工作量的前提下,税前年薪12---30万元(含五险一金);
3.全国或湖南知名教师、名优骨干教师待遇面议;
4.享有节日慰问金、年终奖、绩效考核奖,子女就读本校享受学费优惠,定时提供健康体检,工作五年后经学校考评的优秀骨干教师享受学校董事会授予的特别激励奖;
5.学校提供工作餐和住房。
报名及简历投递--资格审核--线上面试--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环节:笔试--试教--面试访谈--聘用签约(约9:00~15:00)
a:应聘学科骨干或学科带头人请在简历中标注;
b:现场面试时请带上纸质版简历(4份)、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2、面试时间
首轮面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12日(初定)
特别说明
①、如需应聘请抓紧时间投递简历。
②、因面试官时间有限,应聘人数较多,线上面试不对应聘者的问题作出解答,如有问题可在现场面试时的面谈环节进行沟通。
2023年榆林市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
(5)曾被开除学籍的。
5.本次为校园招聘,只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档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所有招聘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3年3月13日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2)2023年3月15日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3)2023年3月17日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4)2023年3月18日黄冈师范学院逸夫楼211
(5)2023年3月19日湖北科技学院(面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
以上五个考点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①报名表,并将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下载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有效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④需提供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3.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面试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课题由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
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考试地点相同。
应聘人员凭本人、《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
所有考点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咸安区网上公布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
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咸安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715-8328247
附件1:《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咸安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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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榆林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专题会议研究,现就我市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招聘高校毕业生658名,其中中小学教师509名,幼儿园教师14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985”和“211”院校教育类相关专业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第一批次本科师范类院校2023届教育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第二批次本科及以上院校2023届教育类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专业以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准。
4.第二批次师范类院校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类专业院校(公办)2023届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为做好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榆林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不再专门组织招聘。
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招聘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榆林教育云”网站(网址:)“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报名及后续填报意向岗位详见系统操作指南。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8:00至12日18:00。
(二)资格审核。
以应聘人员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在西安组织。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15日18时起。
3月22日14时起,应聘人员登录“榆林市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本人。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26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取讲简约课的形式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
面试范围和内容为西安市普通高中一年级下册相关专业和幼儿园大班教材。
应聘人员抽取课题签后,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
其中,应聘音乐、幼儿教师岗位的,讲课10分钟,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自带乐器、服装和相关道具);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讲课10分钟,专业特长展示5分钟;应聘美术教师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画纸、铅笔、画板等自带),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讲课按百分制打分,素描按30分制打分)。
评委现场量化打分,工作人员汇总统计评委赋分,确定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并现场通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填报意向岗位。
2023年3月29日8时起,考生登录“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和排名情况,根据招聘数填报意向岗位,全市分县市区设置中学教师岗、小学教师岗、幼儿教师岗共37个招聘岗位,每名考生最多填报9个岗位。
(五)确定拟聘人员。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考平行志愿录取形式,结合招聘和考生填报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招聘录满为止。
拟聘人员确定后,及时在榆林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约。
签约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县市区相关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放弃签约等情况,及时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其它工作。
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由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凡填写虚信息或提供虚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笔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免试直签,不参与此次招聘。
(五)2023年3月11日陕西师范大学春季大型招聘会期间,我市将派人参加,现场接受毕业生报名及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912-3529395(榆林市教育局)
附件:榆林市教育系统招聘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表.xlsx
榆林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